蚌埠学院工会
 
二届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
发布时间: 2017-12-25     浏览次数: 405

 

二届教代会执委会

审议通过《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

 

121920日,学校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第二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子文件,并讨论通过了其他相关事项。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教代会执委会副主任郭有强主持,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党政办、人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有强就《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岗位设置与考核、绩效工资总量和构成、发放办法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人事处副处长孟令虎对修订背景、修订过程、采纳了哪些主要意见和建议及新修订方案解决了哪些现实问题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汇报。与会委员再次审议了《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子文件,对相关内容和条款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子文件,并通过了其他相关事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前期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PPT解读会,多次召开推进会,要求二级单位召开部门会议集体讨论,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对方案几上几下进行讨论、修改和测算,最终形成了本方案。本次将《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子文件提交教代会执委会审议,是进一步履行教代会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本次《蚌埠学院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及相关子文件经过了三轮全校性反复征求意见,广泛集思广益,及时回复相关问题,并吸收大量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该方案是集全校教职工的集体智慧,集体参与制定的方案,是比较切合蚌埠学院当前实际的绩效分配制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