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工会
 
蚌埠学院2019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发布时间: 2019-06-10     浏览次数: 20

蚌埠学院2019年度计划生育

目标责任书

 

根据现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证蚌埠学院计划生育工作的稳定开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为了切实把2019年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学校与各单位、各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出生统计上报准确率达100%。

2、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持证率达100%。

4、计划生育联系函按时上报率100%。

5、杜绝计划外生育。

二、管理任务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即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规范基层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2、加强计划生育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3、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本部门职工的婚育状况,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结婚怀孕早知道并及时上报;避孕节育措施到位有效,出生统计无误差。

4、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工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在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凭证用工,签定计划生育合同。

5、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不准以任何理由留住、窝藏、躲避计划生育的嫌疑人,违者,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所在部门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6、出现突发性问题,要积极支持,配合学校进行处理。

三、奖励与处罚

1、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年终纳入年度考核,必要时进行表彰奖励。

2、凡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的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一律不评先评优,实行 “一票否决”,并由目标责任人向学校写出书面责任报告,根据情况给予通报。

3、对工作任务没落实到位,不管理不配合,没及时准确上报的单位和部门给予批评。本年度出现超计划生育的按现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蚌埠学院责任人:                责任人:

 

 

  (公章):                     部门(盖章):

 

 

2019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