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学院工会
 
工会职能
发布时间: 2014-07-23     浏览次数: 1207

     

工会的四项基本职能:

维护职能

建设职能

参与职能

教育职能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