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蚌埠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院工字〔2022〕4号
各分会:
为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2018年以来,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会组织和专(兼)职工会干部(含从事工会工作、经审工作、女职工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二、推荐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2、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参与机制,扩大民主参与范围,提高民主管理质量,保证民主管理规范运作。
3、依法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协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凝聚教职工力量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坚持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建设、职工技能竞赛等为内容的职工队伍建设活动,在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上成效显著。
5、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会干部整体素质较高,同党政协调配合较好,注重开拓创新,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人”。
6、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服务职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7、专兼职工会干部必须从事工会工作1年以上。
三、推选名额
每个分会推荐1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共21名;另根据推选条件可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四、推选程序
1、各分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本分会进行公示,并填写申报表。
2、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进行差额评选,最终确定3个为校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五、推荐申报有关事项
1、2018年以来受到过校工会及以上工会组织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参加推荐评选。
2、望各分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至bbxygh@163.com。
蚌埠学院工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