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日”认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一、倡议认捐标准
副处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捐款不低于100元,其他教职工捐款不低于50元。捐款本着自愿原则,多捐不限。
二、认捐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将教职工捐款统一收齐后,填写表格于
三、捐款公示
学校将于
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安排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层层动员,积极倡议教职工参与“10.17”扶贫日认捐活动,为贫困地区献上一份爱心。
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3177280
“扶贫日”捐款统计表.doc
校扶贫办